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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開台灣自然碳匯序幕—本土減碳方法學

已更新:8月14日

Author: Flemming FANG, Rose LIAO

Editor: Lynn HSIAO



自2021年4月22日世界地球日前總統蔡英文宣示,2050 淨零轉型已不僅是全世界的目標,也是台灣的目標。政府各部門總動員積極行動擬定各項減碳策略、目標、措施與修法,並於2023年2月15日由總統公布「氣候變遷因應法」據以推動我國淨零轉型,提升產業競爭力,內容包含納入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確立部會權責、增列公正轉型、強化排放管制及誘因機制促進減量等。 

 

自然碳匯(Natural carbon sink)作為2050淨零轉型的關鍵戰略行動之一,近年來備受矚目。自然碳匯主要有幾個類別,包括陸地上的土壤(又稱黃碳)、森林/竹林(又稱綠碳)、海洋生態系(又稱藍碳)。在台灣自然碳匯要申請環境部自願減量專案,獲得減量額度(即俗稱的碳權),首先要依據核準的方法學去確定專案的邊界等內容,撰寫成專案計畫書後向環境部提出申請。若無合適的減量方法,可擬定新的減量方法,並將減量方法連同應用案例向環境部提出申請。自然碳匯若能成功申請碳權,通常被稱為以自然為本(Nature-based Solution)的碳權。 

 

目前台灣環境部「溫室氣體自願減量暨抵換資訊平台」最新消息顯示下列幾項以自然為本(NbS)的台灣本土減量方法學草案審查進度: 


表1台灣本土減量方法學草案審查進度 

日期 

名稱 

備註 

2024/07/01 

「低生長林增匯專案」溫室氣體減量方法草案 

第1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 

綠碳 

2024/07/18 

「森林經營碳匯專案活動」溫室氣體減量方法草案 

第2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 

綠碳 

2024/07/18 

「竹林經營碳匯專案活動」溫室氣體減量方法草案 

第2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 

綠碳 

2024/07/01 

「紅樹林植林」溫室氣體減量方法草案 

第1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 

藍碳 

2024/07/01 

「海草復育」溫室氣體減量方法草案 

第1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 

藍碳 

2024/05/14 

「改進農業土地管理」溫室氣體減量方法草案 

第1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 

黃碳 

 

除了需要有方法學外,申請的自願減量專案還應具備外加性、保守性、永久性,且應避免發生環境危害及重複計算情形(可參考南極碳文章【碳教室】關於碳權開發的大魔王—外加性(上)(下))。此外減量成效應符合可量測、可報告及可查驗之原則(MRV原則)。符合上述條件及完成審查程序後,自然碳匯才能轉為減量額度。 

 

上述審查中的本土方法學都會有應用的範例,若減量方法學草案通過審定核准,事業或各級政府便可依據新的減量方法及應用範例申請減量專案。未來我們期待這些自然碳匯減量方法能盡快核准,讓有心參與的事業或各級政府組織有所依據。 

 

值得一提的是,開發自然碳匯的減量專案是需要投入人力、物力與時間,但涉及減量專案開發與管理通常不是企業的本業運營範疇,因此絕大多數情況會由專業的管理團隊協助推動和參與。站在企業的角度,需在投入這些成本之前,審慎考量其投入的成本及可能獲得的減量額度是否合乎經濟效益。以竹林經營碳匯專案活動舉例來說,每公頃的竹林每年只有約19.6公噸的碳權,每公噸碳權的價格若以台幣3,000元計則每年的經濟價值不足6萬元。站在宏觀的角度來說,企業若有計畫評估投入相關減碳專案,也不應該只以收益衡量,更應該著重減碳專案的價值將體現在企業社會責任及其早期參與市場之機會。  

 

另外,台灣絕大多數的森林均屬於國有地,更不用說沿海的海岸與河口地均屬國家所有。上述的森林經營碳匯,紅樹林植林以及海草復育等專案活動,是否僅政府單位能夠開發?還是政府主管機關開放或補助事業單位申請開發自然碳匯?其減量額度的所有者屬於誰、如何分配?政府需要詳加考慮方法學外的執行層面,如此一來才能加速推動台灣自然碳匯的開發及淨零進度。而這些將會是主管機關下一步值得考量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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